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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十问十答
发布时间: 2021-05-16


01

问:我们公司新来了一位员工,出国前曾是党员,留学期间加入了外国国籍,现在回来了,党籍还能恢复吗?

答:加入外国国籍、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的留学(含公派和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者,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


02

问:我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外出,不能与本单位同志一起工作。请问,我申请入党时能否请不是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

答: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如申请入党的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时,也可以在上级党委范围内的其他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包括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时,该介绍人只能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而不能参加表决。


03

问:我刚换工作到了一个新的部门,现在是预备党员正面临转正。在递交转正申请书后,党组织说对我不了解,要延期一年转正。我想问一下,延期转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答:党章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您现在的党组织因不了解您的情况,需要对您进行延期转正处理是属于正常情况的。一年期满后,党组织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您的转正问题,对您本人没有什么影响。


04

问:请问我们单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我应该如何申请入党呢?

答:要求入党的同志,如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以将入党申请书递交给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的党组织;如所在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代管单位,可将入党申请书递交给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党组织。按照上述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关党组织应当热情欢迎,不得拒绝接收,并要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党员条件时,适时地接收其入党。


05

问:我单位有位未满28岁的职工,没有入过团,请问,他可以直接申请入党吗?

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这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应当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因某些特殊情况,有的青年虽然没有入团,直接申请入党也是可以的。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党组织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


06

问:因为单位原因,我的党员预备期满,但党支部却一直没有讨论我的转正问题,我该怎么办?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委超过审批时限未审批的,上级党委应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后,再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07

问:我单位有同志因病长期休假,党组织对他应该如何进行组织生活管理呢?

答: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支部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08

问:我单位有位新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找不到了,请问这种情况应当怎样处理?

答: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09

问:请问,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答: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10

问:请问,党支部接收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报告上级党委尚未审批,但该同志已调离本单位,他的审批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答: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