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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公务员法》6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些事儿你都知道吗?
发布时间: 2019-05-2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有哪些亮点,有哪些新规定与我们息息相关呢?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有4个章节的标题发生变化:“职务与级别”修订为“职务、职级与级别”,“职务任免”修订为“职务、职级任免”,“职务升降”修订为“职务、职级与升降”,“惩戒”修订为“监督与惩戒”。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公务员法的修订和学习贯彻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作了相应修改完善,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亮点解读:修改公务员养老等保险待遇


亮点1:非领导职务改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把原来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现行公务员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在此基础上,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节中与此有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改革深化的实际,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职位聘任试用期也作了明确。


亮点2:工作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服务30年后可以申请提前退休。除了公务员,参公人员也是一样,他们也都在执行《公务员法》。因此,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规定,60岁以上的男子、50岁以上的女工以及55岁以上的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正常退休。如果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也可以退休。此外,公务员如果工作30年或20年或20年以下,退休时间少于5年,根据行政权限,经人事局和组织部批准,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在这项改革方案中,对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规定离退休只要不超过5年的人,就可以申请退休,并由社保部门提前予以保障。这项政策不限制个人身份,即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员工、普通雇员还是临时合同工。同时,工作年限没有限制。只要个人的年龄低于离退休年龄不超过5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亮点3:增加“违反家庭美德”等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来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奖励上仍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增加了监督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


亮点4:公务员加班应补休或补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再做下面这些事将被开除公职


《新公务员法》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公职人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工作,对于生产经营工作的项目也有了举例。规定一出让很多公务人员陷入尴尬,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公务人员不可以兼职


《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02、公务人员不可以开店


公务员不可以开店,国家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处在处罚等。


03、公务人员不可以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04、公务人员不可以入股开公司


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公司、从事三产、参股做生意的,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一人一职,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如果公务员违反了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得以处罚。轻的情况会被警告并退还不当的收入,一旦情节严重,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热点问答


非领导职务怎么晋升定级?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的说明和中组部有关负责人的解读,并结合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内容给予解答。


1.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答: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有具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


2.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


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3.对于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设定对应的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4.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答:在我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晋升体系。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5.国企会受到什么影响?


答: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分别是三套不同的晋升体系。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6.职级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吗?


答: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但是,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7.非领导职务有人数限制吗?


答: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8.每个层级的晋升,是自动提拔吗?


答:根据前期试点和现阶段实际操作,并不是自动提拔,需要人事部门走个流程。